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

昱成條款

最近創意 (3443) 因為漲勢過猛,所以證交所祭出『昱成條款』來伺候他。到底什麼事昱成條款呢?昱成條款就是
從實施處置日當天開始,連續十個交易日,個股停止融券、融資降為二成,各卷商每天受託買賣個股的申報金額,總公司不得超過六千萬、分支機構不得超過一千萬。

主要是為了限制各卷商接受委託下單的數量,降低單一卷商違約交割的風險。

昱成條款的由來大概就是,民國 86 年股市名嘴譚老師炒作昱成建設,一路使股價由 30 元飆漲到 233 元,造成融券空單回補不及,一路被嘎空,使得放空的投資人心有不甘,因此一狀告到證交所,政府因而介入處理,才會有此一條款出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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